依据《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实施方案》(宿工改组〔2020〕7号)、《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宿政办发〔2013〕239号),江苏运河置业有限公司报送的运河澜湾1-1#至1-32#、2-1#至2-31#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,经验证齐全,予以备案。
特此公告。
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2月10日